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4号)和《聊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聊人社发〔202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增进民生福祉,根据东城街道实际情况,2026年拟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2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具有东城街道户籍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45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4050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及人社部门登记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抚养2个及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也可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1.已享受社保补贴累计满36个月的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领取的社保补贴合并计算);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4.企业在职职工或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
5.无法满足上岗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人员;
6.有工商注册信息(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
7.担任企业法人、股东(出资人)、董事、监事、理事、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其他职务的;
8.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公职人员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执行)、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9.属于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亲属(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子女及其配偶);
10.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需要,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对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且符合条件的,需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按程序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三、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县级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2026年9月9日至9月15日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街道、社(管)区、村公开栏张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9月17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有招聘计划的社区(部门)办公地,具体见附件1。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各报名点报名,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社会关系备案表》(见附件3)、《承诺书》(见附件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公益性岗位须提供的材料:
①《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社会关系备案表》《承诺书》分别一式三份,3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③“二孩妈妈”需另外提供计生关系归属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政策生育证明、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各三份;
④农村残疾人另外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残疾证复印件三份;
⑤公益性岗位其他所需报名材料。
5.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社区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存疑信息实地走访核实,由街道社保中心协助查询其工商信息、社保信息、人员类别信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民主评议
由街道或所在社区、管区(村)推选出民主评议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本人),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民主评议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岗位需求前提下,城镇公益岗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四)审核公示
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社区、管区(村)报街道审核。审核合格后及时反馈给社区,在安置对象所在社区、管区(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县级审批
街道审核汇总的公示结果、公示材料、拟安置上岗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审批意见结果予以反馈,由街道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平台。
(六)签订协议、培训上岗
对拟安置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务协议,进行岗前培训,有序组织上岗。
四、待遇期限
本次招聘的城镇公益性岗位实行全日制用工管理模式,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相关规定,对单位缴纳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受聘用人员由第三方服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协议,劳动协议一年一签,同一人员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已享受过社保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635-8517306)。如发现违背招聘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各社区招聘咨询电话见附件1。
附件:1.2026年度东城街道办事处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2.2026年度东城街道办事处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3.东城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关系备案表
4.承诺书
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9日
初审(一校):岳丽杰
二审(二校):李成艺
三审(三校):胡均鲁
原始标题:东城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lckfq.gov.cn/site_dcjd/channel_kfq_dcjd_1b/doc_6aa10a859a13a3d7be5381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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