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官网http://www.hngzy.edu.cn/。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报考年龄应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1987年9月16日(含)至2008年9月15日(含)期间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入职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单位网站(http://www.hngzy.edu.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9月15日9时—2026年10月26日15时期间登录http://rs.hngzy.edu.cn:8082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仅限参与硕士岗位笔试人员填写。
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6年9月14日(含)。现场资格审核通知将在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单位网站(http://www.hngzy.edu.cn/)发布。同时对审核通过人员予以公示,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2026年10月16日起对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现场资格复审。拟进入笔试、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待发放”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其考试资格。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缴费。考试实行现场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现场资格确认时进行缴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
(三)考试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491号)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博士岗位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硕士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三个工作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单位网站(http://www.hngzy.edu.cn/)另行发布。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及专业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有关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应聘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人员,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会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由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农业工程职技术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政策咨询电话:0451-51790723
监督举报电话:0451-51791087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9月15日
原始标题: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5B7FF5A9721DEBCBE063A964C8ACC574&selected=zp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