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都市武侯区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书记员2名,司法警察3名,驾驶员1名。岗位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0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行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以及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处分或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三、报名
01、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17时截止。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0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其他途径(如社交平台私信、非官方链接等)提交的申请均视为无效。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且需扫描以下二维码同步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采集表》中信息。


03、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word版及PDF扫描件(本人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个人简历;
3.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
4.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5.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
6.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有可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按照“序号+文件名称”格式命名,文件夹按照“报考单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格式命名后打包压缩发送,可参考下图,报名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按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信息缺失、错误或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提交,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均可能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申请被视为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等)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在面试阶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及原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等。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
(一)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如未达到比例将另行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
(二)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80分,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面试环节。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执行。
若书记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0:1,该岗位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内容主要为法律基础知识。增加笔试环节时,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诸葛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及考试时间、地点通过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如因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时,考试正常进行。
(四)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规则: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及体检时间通过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用人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综合考察,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可按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结果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诸葛人才”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拟聘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
十、其他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非在编人员,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进行工作。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本次招聘将在报名结束后适时开展招聘程序。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通知信息。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实施单位。未通过相应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在应聘过程中存在瞒报、谎报、虚报信息影响招聘结果公正性的,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凡投递简历人员即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六)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6个月,本次未予聘用的考生信息进入递补人员储备库。若出现职位缺额,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本公告内容由招录单位提供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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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招聘】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6名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MjYzMTEyOA==&mid=2652822662&idx=1&sn=69f0695d85012ded62830563779be77a&scene=6&poc_token=HFkts2qj9fQ8Duj53KNzpVYpHf9MxWZ90URMIut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