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宁职业技术大学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6-10-30 14:03:26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共建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是国家第二期“双高建设计划”暨技能型高校“国家队”成员。学校前身为1984年创建的大专层次的南宁职业大学。1998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南宁职业大学、南宁市教育学院、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南宁市部分的教育资源合并组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6月,南宁市建设技工学校并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12月,南宁市师范学校并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5月,教育部批准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2009年,学校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示范建设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学校获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等专科学校”,并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2024年12月,学校通过“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评估验收。2025年5月,学校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命名为“全国文明校园”。2025年7月,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一、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或技术技能水平,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六)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认证书,同时提供加盖正规翻译机构公章的成绩单翻译件,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其中,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9. 曾出现严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的人员;

  10.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1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2.现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且相同用人方式的岗位;

  13.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待遇

  以事业编制引进,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缴纳五险两金;入职后安排校内教师公寓;协助协调解决未成年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问题。新引进到我校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和绿色新技术学院无职称或职称低于副高级的博士,自到校工作起3年内享受校内的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同等绩效工资福利待遇。未取得职称的博士,入职后认定中级职称及聘任相应岗位。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经认定后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待遇。如专业不在学校急需紧缺专业目录范围的,不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成功引荐并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的企业或个人,给予相应奖励。

  三、招聘信息

  通过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网站首页—首页栏—“人才招聘”栏目,报名网址:https://www--nnvtu--edu--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

  2.填报个人信息。完成电脑注册并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通过系统“我的简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签署诚信承诺书(本人手签名、摁右手大拇指指模,落款时间为本次报名时间内),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信息不实的,纳入我校诚信档案),上传电子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成绩单等原件扫描件;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认证书和加盖正规翻译机构公章的成绩单翻译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以及个人电子简历涉及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材料。通过“招聘岗位”查看并选择需应聘的岗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不得报名和发起多个岗位。

  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报名后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后期各环节及时联系,并及时登录人才招聘系统查看通知信息。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或未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信息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公告及岗位条件,诚信报名,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须真实、完整、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回避的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核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资格。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应聘资格。入职我校后须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8年聘期管理(不属于我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的,实行6年聘期)。应聘过我校并在进入资格复审、考核、考察、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后放弃相应资格的,以及曾有其他诚信情形的人员,纳入我校诚信档案,不接受再次报名。如无诚意者,请切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招满即止)。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投递的简历等报名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学校官网或工作区域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个人可在学校官网或工作区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考核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为45周岁及以下,职称不限、工作年限不限。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如实填写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当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四)考核

  招聘博士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准开考。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如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核的,取消考核资格。主要考核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岗位匹配度、个人发展规划等方面。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核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所应聘岗位的考核满分100分,考试考核成绩均未达到70分及以上的,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

  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核、考察结果按招聘人数1:1比例,经我校决策程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 〔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组织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核、考察合格人选中考核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确定拟聘人员。按照我校决策程序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拟聘人员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学校官网及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手续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入职报到。我校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我校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并纳入我校诚信档案。。请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核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其中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从严审核。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应聘人员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71-3869527。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咨询电话:0771-2029341

  联 系 人:陶老师

  学校网址:https://www--nnvtu--edu--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

  电子邮箱:nzyrsc@126.com

  附件:南宁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事业编制).docx (29.4 KB)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10月29日

  原始标题:南宁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_通知公告_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https://rsj.nanning.gov.cn/tzgg/t6755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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