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度天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国家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告(87人)

2026-11-05 10:56:35 教师招聘

  为进一步加强天水市教师队伍建设,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水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天水市教育系统2027年度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2027届未就业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2027届未就业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天水市教育系统本次计划招聘教师87名,其中市属学校12名、秦州区25名、麦积区24名、武山县3名、甘谷县3名、秦安县6名、清水县8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6名。具体信息详见《天水市教育系统2027年度公开招聘国家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可报名市属学校、秦州区、麦积区、武山县、甘谷县、秦安县、清水县、张家川县岗位;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可报名麦积区、武山县、甘谷县、秦安县、清水县、张家川县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强专业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持有与甘肃省教育厅签订的培养协议书。

  5.2026届毕业生须取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7届毕业生须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就读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在各级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尚在记录期限内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电子邮箱)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线上报名时间内,下载填写《天水市教育系统2027年度公开招聘国家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和相关资料发送到报名岗位指定的联系人邮箱。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11月12日,以符合条件要求的电子邮件实际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资料

  2027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或推荐证明、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或《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等。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或《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等。

  3.提交方式

  应聘人员需将规定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及PDF扫描件)规范命名,并按上述要求顺序整理为压缩包,发送至附件1中对应岗位指定的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市属XX学校/XX县区XX学校+报名岗位”。

  (二)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2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以及2份正反打印的《天水市教育系统2027年度公开招聘国家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报名表》。报名市属学校岗位的,由天水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联合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县区学校岗位的,由招聘县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审核结果由招聘单位或县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26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现场资格确认地点:陕西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按照专业和实际报名人数设定面试组,采取现场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生现场抽取授课题目进行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模拟授课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2026年11月15日全天

  面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岗位确定

  面试结束后,对每个岗位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报名岗位和面试成绩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对未确定岗位的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学科对面试成绩重新进行排序,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本专业招聘学科空余岗位中依次进行选岗,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提交书面材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员确定岗位后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五)体检

  对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由同级教育部门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被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限期在指定医院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要求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统筹组织考察工作,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并复核相关证件、人事档案等材料,提出明确考察意见。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学业成绩、在校(村、社区)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资格复审

  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对考察合格人员的相关证件、资格、体检、考察资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列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

  凡在各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并查实的应聘人员,以及2027年7月31日前因非客观因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信息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现场资格确认、面试考核、岗位确定、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对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有隐藏信息、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关键证件(明)资料缺失等不符合拟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天水市教育局:0938-8213896

  秦州区教育局:0938-8216120

  麦积区教育局:0938-2726920

  武山县教育局:0938-3421576

  甘谷县教育局:0938-5630187

  秦安县教育局:0938-6522547

  清水县教育局:0938-7154093

  张家川县教育局:0938-7813584

  监督电话:

  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8-8210364

附件:附件2-天水市教育系统2027年度公开招聘国家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报名表.docx (19.6 KB)

附件:附件1-天水市教育系统2027年度公开招聘国家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岗位信息表.pdf (155 KB)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水市教育局

  2026年11月3日

  原始标题:天水市教育系统2027年度公开招聘国家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tianshui.gov.cn/rsj/info/1051/1402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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