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蠡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名)

2026-11-05 11:26:22 

  为满足工作需要,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在考试、考察等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现场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30人,按照报考条件设置为4个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岗位B、岗位D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

  4.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体重指数(BMI)不得小于17.3或大于27.3,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指数(BMI)不得小于17.1或大于25.7,体重指数计算公式为:体重(千克)÷身高(厘米)÷身高(厘米)×10000(保留1位小数,其后一位数非零进一);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无文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

  7.服从岗位调整、分配。

  上述“之前”“之后”“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党籍、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11.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人民警察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被招聘到该人民警察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报考者如有上述情况,不应在本次招聘中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5日08:00至2026年11月11日17:00。

  2.报名网址:rczp.hebyac.com

  3.报名采取分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4、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报名网址程序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该费用由第三方服务有限公司收取,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发现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具体时间(报名截止后15日之内)、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址和蠡县公安局公众号。

  体能测评当天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到指定体能测评点集合,未按要求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验证后,即进行体能测评。当场公开公布体能测评结果,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报考者名单。测评项目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中的任何1个单项不达标,即为不合格,单项不合格的报考者立即离场,不再参加其他项目。体能测评通过的人员可参加笔试。

  体能测评参照标准:

  

  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现场签署《自愿承担体能测评风险承诺书》,自愿承担体能测评风险。

  (2)报考者应遵守体能测评规则,服从现场裁判员指令和工作人员引导,不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判定为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时事政治、行政基础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4方面,全部为客观题,重点考察基本政治素养、逻辑判断、语言理解能力和对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笔试要求。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B铅笔、黑色碳素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址和蠡县公安局公众号。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及测试程序。进入面试及测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调减该岗位计划,直至达到1∶3比例;调减的岗位计划在其他岗位计划中相应增加,统筹调剂补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当日提交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各1份(A4纸)。

  (五)面试及测试

  面试及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址和蠡县公安局公众号。参加面试及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

  1.现场测试方式:报考岗位B具有优先条件的人员在指定考场参加现场测试,其他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分组。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职业道德、言语表达、心理素质、仪表仪态等基本素养。

  (4)面试打分。评委对报考者的面试情况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评委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报考者的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报考者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现场测试成绩×50%

  (六)体检

  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等顺序依次确定。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报考者严格按通知时间、地点集合,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七)考察

  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和《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等顺序依次确定。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薪酬待遇

  薪酬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实行层级化管理、动态调整,按规定统一购买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事项

  (一)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现场测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二)在招聘程序各环节,如遇报名人数少、不合格、主动放弃等情况,出现招聘人数不足,最后统筹择优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生报名时,需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政策咨询电话:0312-6220752

  电话开通至公示期满之日(不含周六、日),接听时间为09:00—11:30,14:30—17:00。

  附件:1.蠡县公安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9.88 KB)

  2.体能测评相关事项承诺书.docx (85.6 KB)

  2026年11月4日

  原始标题:蠡县人民政府——关于为蠡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lixian.gov.cn/content-1111-93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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