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聊城高唐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147人)

2025-10-10 14:41:28 公益性岗位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和《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指引》(鲁人社函〔2024〕104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经县人社部门认定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已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2.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具有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及登记失业时间须在2025年10月15日(不包括10月15日)前;

  (六)应聘人员应具有应聘岗位所在镇街户籍;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4.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5.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5日-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镇(街道)报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表格及证明材料:

  1.《高唐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和《高唐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员直系亲属关系备案表》见附件2、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家庭户的户口簿个人页、索引页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亲家庭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5.“二孩妈妈”须提供两个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因失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须提供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材料。

  7.低保证、残疾证。

  资格审查由各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应聘者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资格审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知到应聘人员本人。

  (三)民主评议和公示

  民主评议由各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各镇(街道)结合城乡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本辖区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用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报县人社局审批。

  (四)聘用上岗

  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由镇(街道)签订聘用协议,组织岗前培训,安排上岗。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

  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用人单位研究通过并报人社局备案后方可上岗。

  五、待遇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我县为202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相关规定,对单位缴纳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同一人员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时间累计计算。

  六、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管理,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招聘相关信息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附件:附件3:高唐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员直系亲属关系备案表.xlsx.xlsx (11.5 KB)

  附件:附件1:高唐县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xlsx.xlsx (16.3 KB)

  附件:附件2:高唐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x.xlsx (10.8 KB)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9日

  原始标题:2025年高唐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gaotang.gov.cn/channel_t_275_15948/doc_68e75e0afcebf9726ae3a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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