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青年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助力青年就业的通知》(广安人社办〔2023〕70号)精神,结合见习基地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的失业青年,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未参加过就业见习。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登记就业的;
2.已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已有工商登记注册的;
4.已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经历的;
5.其他被认定为就业状态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见习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
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详见《邻水县2025年第九批就业见习招募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月21日。
2.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电子证》1份(就业创业证复印第2、6页到同一页纸)、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
(2)失业青年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电子证》1份(就业创业证复印第2、6页到同一页纸)、《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3)。
4.资格审查: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
四、供需对接
见习基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双向选择,确定就业见习人员。
五、公示
用人单位于2025年10月21日下午18:00前将拟招募人员名单报送至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招用。
六、日常管理
见习基地承担见习管理主体责任,负责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负责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一式三份),就业见习人员、见习基地各执一份,一份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备案。见习基地应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进行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并向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如实报送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
七、联系方式
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促进股:0826-3223326。
邻水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10月14日
原始标题:邻水县2025年第九批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sc91.org.cn/app/article/content/61334.shtml?ade13a=article,6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