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平市浦城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9人)

2025-11-05 08:52:37 

  因工作需要,浦城县公安局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三)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四)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五)大专及以上学历;(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七)应聘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①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②被确定为见义勇为的人员;③退役军人;④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⑤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三)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正教育的、开除军籍的;(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六)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八大类案件)被判处刑罚的;(七)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八)本人及家族有精神病史的;(九)有残疾、明显疤痕、传染性疾病的,身体裸露位置有纹身的;(十)直系亲属吸食毒品(一类毒品)对本人有直接影响的;(十一)直系血亲或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中有重点工作对象的;(十二)警务辅助人员已办理辞职手续未满2年的;(十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线下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11月3日--1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浦城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室——姜志伟15759979720(浦城县四贤大道千里马198号公安局十楼);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浦城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递交材料时报考者应提供:

  ①报名表(粘贴近期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

  ②毕业证(附学信网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扫描二维码下载辅警报名表并填写)

  注意: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二)笔试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前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原件材料复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共100分。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取笔试分高者。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为1000米(男)/800米(女)、纵跳摸高两项。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1)体检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要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视、步态异常等);以及无纹身刺臂情况;体检费用自理。除当日和当场复检项目外,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应聘人员政审。

  (3)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但未被录用的人员其成绩一年内有效,并作为今后招聘辅警人员的后备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同意后择优录用。

  注意: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岗前集中培训,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工作。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需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浦城县公安局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浦城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室负责解释。

  原始标题:今起报名!浦城公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人!男女有岗!

  原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8mEqiKBAZ-eqdraPzptw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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