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乡市卫滨区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公告(7名)

2025-11-12 15:14:50 公益性岗位

  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充实卫滨区人社工作队伍,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2024〕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完成相关任务目标、招聘活动、就业政策宣传以及就业基础性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具有卫滨区户籍的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进行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下同);

  2、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4050”人员;

  3、登记失业的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中的“4050”人员;

  4、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家庭中的“4050”人员;

  5、登记失业的“4050”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均可报名:

  1、具有新乡市卫滨区城镇户口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电子证),并经“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做就业困难认定的失业人员;

  2、本人具有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能为欠费状态);

  3、未享受过就业资金补贴政策;

  4、热爱国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5、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及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和办公软件(需集中进行电脑实操测试),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高中同等学历)。

  三、报名时间:11月11日—11月13日(9:00—12:00,13:00—17:00)

  报名地点:新乡市解放路35号卫滨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号、22号窗口。

  报名咨询电话:0373-2812004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名表(现场填写,需携带1张一寸照片);

  (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四)符合招聘相关条件的资料原件、复印件1份(根据自身情况分别提供)。

  五、电脑实操考试:

  拟定于2025年11月15日上午9:00(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电脑实操成绩名单将在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成绩名单中的前七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上岗手续。

  七、工资待遇

  劳动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按照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特别提醒:

  (一)本次招聘,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上岗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到期严格执行退出机制。

  (三)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后,将严格按照《新乡市政府全额购买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管理。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1日

  原始标题:2025年卫滨区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wbq.gov.cn/htmls/38ku20bh_wengangjiuye/20251111/1988088536647487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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