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2024〕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主要从事人社窗口服务、公共就业服务、人社扶贫、万人助万企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前需到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做失业登记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现象,适合岗位需求,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2、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时间:11月11日—11月13日(9:00—12:00,13:00—17:00)
报名地点:新乡市解放路35号卫滨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号、22号窗口。
报名咨询电话:0373-2812004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名表(现场填写,需携带1张一寸照片);
(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四)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中第2条内容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市登记失业半年的,由工作人员通过系统予以查询,无需提交材料)。
五、电脑实操考试:
拟定于2025年11月15日上午9:00(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电脑实操考试成绩将在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成绩名单中的前三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上岗手续。
七、工资待遇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按照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特别提醒:
(一)本次招聘,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上岗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人员,与卫滨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1年后续签,最多可连续签订3年,到期严格执行退出机制。
(三)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后,将严格按照《新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进行管理。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1日
原始标题:2025年卫滨区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wbq.gov.cn/htmls/38ku20bh_wengangjiuye/20251111/1988088945038479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