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台州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公告(31名)

2025-11-13 10:12:28 医疗卫生

  为满足医院发展人才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将组织实施2026年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计划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3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26年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网

  (https://www.wlyy.cn/)

  2.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

  (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192/index.html)

  3.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s://ww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2026年毕业生,非2026年毕业的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6.2022年前(含2022年)毕业生须具有相关的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

  7.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与职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温岭市卫生事业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资料:

  ①2026年浙江省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考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无法提供的,可出具应届生在校情况证明(样本详见附件3)或学籍证明;

  ④2022年前(含2022年)毕业生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

  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⑥其他可以证明能力的材料。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医院官网上报名(http://hr.wlyy.cn:8786/apply/index.action)或搜索“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系统”,审核通过人员须于考试前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进行现场审核,如未按时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供报名资料相应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报名时间内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至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报名。

  3.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市卫健局负责资格审核的指导和监督。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专业知识》,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全客观题,应考人员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2.笔试地点和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低于50分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

  (三)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发放《面试通知书》。如进入面试对象末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列入下一环节对象。

  面试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成中每项分数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再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排位。

  (五)体检、考察

  各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实施。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名单公示前放弃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名单公示后放弃的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卫生健康局、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证明等统一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个别职位特别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3.报考人员同一本毕业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且学位与所要求的的学历相对应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4.报考人员以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认证,未取得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职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等进行设定,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在报名结束之前向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所学课程等证明材料,最后以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审核结果为准。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6.已与温岭市内民营医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通过。其他已就业的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7.资格审查工作由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8.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9.2023年后(含2023年)毕业的本次聘用人员须在录用3年内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单位为公益二类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

  2.本次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聘用人员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不含规培时间)。

  4.本次招聘人员相关人才政策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电话:0576-89668015。

  监督电话:温岭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电话:0576-86215940。

  附件:1.2026年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计划一览表.docx (23.7 KB)

  2.2026年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报名表.docx (16.9 KB)

  3.应届生在校情况证明(式样).docx (12.6 KB)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12日

  原始标题:2026年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wlyy.cn/article/19885194665167339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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