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130人)

2025-12-30 15:20:43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公益性事业发展,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30人(补充各用人单位到期退岗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公安治安员5人,园林保洁员(包括大广场)10人,环卫保洁员30人,开发区环卫保洁员15人,7个乡镇(社区)社区工作者25人,长白镇26人,塔山公园1人,残联2人,司法矫正员2人,西沟水源地管理员7人,其他部门7人。

  二、招聘条件

  (一)长白县户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周岁—60周岁,女18周岁—50周岁);

  (六)招聘前领取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本次暂不招录。

  (七)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社区认定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三、招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每月20日前报名,招满为止(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残疾证、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认定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创业证(复印2、3、6、7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张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照片,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长白县就业服务局公益性岗位管理科。

  4.咨询电话:0439-8232175。

  (二)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身份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员公示

  经报名审核、面试等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劳动合同》,用工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上岗时女满45周岁、男的满55周岁人员用工时限可以放宽到5年),用工劳动期间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执行。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0日

  原始标题: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http://www.changbai.gov.cn/zwgk/gsgg/202512/t20251230_864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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