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文件精神,结合叙州区实际,现就叙州区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已办理《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叙州区户籍人员,若符合条件的可适当放宽至市内户籍,但需提供叙州区内居住证明。
二、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叙州区2026年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基本素质;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5.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薪酬待遇、岗位补贴标准及期限
用人单位应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低于目前宜宾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人,具体以各单位公告为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先行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按程序向区就促中心申请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18:00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1。
(三)报名所需资料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及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材料1份;
4.体检表(该体检表拟录用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
5.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相关要求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谁用人、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应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用工协议)一年一签,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提交资料后,初选通过者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附件:1.叙州区2026年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docx (19.2 KB)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3日
原始标题: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叙州区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ybxz.gov.cn/nn/detail.html?deptId=92337930&docId=1056147&id=11a1b30c-4bfc-4317-8736-02308e114a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