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2026-02-14 09:31:35 

  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系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专门从事中医药基础与临床研究、新药的临床研究、山海药物资源的开发、中医药对外交流等工作的科研院所。因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11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发布以下招聘方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年龄一般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在1987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在1985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在1980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海外(境外)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5.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认定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要求

1

基础研究所科研人员(骨质疏松方向-1)

1

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博士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具有执业

医师资格

2

基础研究所科研人员(骨质疏松方向-2)

1

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3

基础研究所科研人员(睡眠研究方向-1)

1

基础医学类、医学技术类

 

4

基础研究所科研人员(睡眠研究方向-2)

1

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5

经络研究所科研人员(经络感传研究方向)

2

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

 

6

经络研究所科研人员(针灸工程学方向)

1

统计学类、数学类

 

7

药物研究所科研人员(福建道地特色药材研究方向)

1

药学类、中药学类

 

8

药物研究所科研人员(药食同源产品研究与开发方向)

1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9

临床研究所科研人员

2

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具有执业

医师资格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本人的材料以“姓名+高层次人才+岗位名称”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fjszyyyjy@163.com),并主动与我院人事主管部门电话联系,以确认材料是否成功接收。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1.2026年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需报考者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件均须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扫描在同一页面);

  3.个人简历;

  4.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对应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时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学术成果、获奖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6.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序号1、9岗位);

  7.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报考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将发送到报考者提交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请报考人员予以关注。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资格复审、面试、考察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我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由个人陈述、现场答询两环节组成,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1.择优确认考察对象后,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不能按规定提供考核要求的相关材料或不能按规定配合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考察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2.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或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相关人才身份及待遇,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3号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郭老师、周老师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3570279、0591-83571511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和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我院及福建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91-22861314(福建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

  0591-22861107(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0591-83571114(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监察审计室)。

  附件:2026年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44.0 KB)

  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

  2026年2月13日

  原始标题:2026年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原始链接:https://rst.fujian.gov.cn/zw/ztzl/zxzt/sydwrczp/gccrczpfa/202602/t20260213_70988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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