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宜宾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园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1次)

2026-03-03 10:32:23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6年第1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设置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7名。

  文职、勤务职位仅用于学历层次和岗位要求区分,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到岗后部门分配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录入、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各职位招聘名额及要求见附件1《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户籍在宜宾市或居住地为宜宾市。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1日(含)以后,2008年2月1日(含)之前出生〕;

  4.报考文职职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要求全日制),勤务职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1);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其中,勤务、文职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或单侧矫正视力达到5.0。

  6.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等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军籍、学籍的;

  7.曾在宜宾市内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主动辞职不满2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劝退、解聘的,或擅自离职的;

  8.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4日-6日(共3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宜宾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2栋二楼214办公室)。

  注: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和视力,身高和视力低于报考职位招聘要求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三)报名资料

  1.《报考信息表》1份(附件2),需事先自行下载。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粘贴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底色不限)。除报名人签名处为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或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优先聘用或享受加分政策的,请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进行资格初审,请务必携带原件到报名现场。

  (四)报名要求

  《报考信息表》需严格按照样表格式打印,不按照要求填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的,一律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能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在《报考信息表》上需明确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领取《考试通知书》

  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考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或遗失《考试通知书》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若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视情况对职位及招聘名额予以调整。

  四、考试

  考试项目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体能测试实行合格制。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加分:报考“文职(一)”及“文职(二)”岗位,有文章作品获得学校院级、县(区)级单位表彰奖励的加0.5分,获得市级主流媒体(期刊)采用、单位表彰奖励的加1分,获得省级主流媒体(期刊)采用、单位表彰奖励的加2分,获得央级主流媒体(期刊)采用、单位表彰奖励的加3分。未在报名结束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标准见下表,测试次数只有1次。

项目

合格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男子勤务职位

≤4分40秒

≤4分50秒

男子文职职位

≤4分50秒

≤5分00秒

女子文职职位

≤4分50秒

≤5分00秒

  (二)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进入笔试。

  同时,各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未达到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可对相应职位招聘名额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将在笔试公告中予以确定。

  文职职位笔试以主观题为主、客观题为辅;勤务职位笔试以客观题为主,主观题为辅。其中,主观题为公文写作,客观题为考察基本法律知识(含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交法等法律)。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报考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的职位,可对相应职位招聘名额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将在面试公告中予以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缺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公告及成绩(结果)的公布,请自行及时关注“宜宾公安”微信公众号及相关通知。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体能测试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第三款“招聘条件”第五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

  招聘单位对考察政审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政审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结论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为提高本次招聘工作效率,体检、考察政审一并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可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公示。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宾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考察政审事项的公布,请自行关注“宜宾公安”微信公众号。

  六、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保障经费按照市财政和高新区管委会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及考试舞弊的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831-8390907(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监督电话:0831-839090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公告、通知在“宜宾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宜宾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负责解释。

  (五)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保留3个月,员额产生新空缺,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附件:

  1.宜宾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1

宜宾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6年第1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名额

性别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备注

1001

勤务(一)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专业

身高需1.68米及以上;退役军人或警校毕业生优先,有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历优先,有驾驶证B1及以上优先。

执法勤务岗位

1002

勤务(二)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法学类

男性身高需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需1.58米及以上;需具备公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或大专以上并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

法制岗位

1003

文职(一)

2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汉语言文学等大类

男性身高需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需1.58米及以上;有从事综合文秘宣传岗位工作经历优先;有文章获奖或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期刊)采用加分。

文秘岗位

1004

文职(二)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不限专业

身高1.62米及以上,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经历2年以上;具备公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新闻宣传类作品、个人获奖或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期刊)采用加分。

宣传岗位

1005

文职(三)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大类

男性身高需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需1.58米及以上,从事财会工作经历2年以上。

财会岗位

备注:鉴于公安机关职业特殊,部分岗位仅限男性;勤务、文职职位仅用于学历区分,职位报名不足则调整同类职位名额,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到岗后分配为准。

  2.宜宾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xlsx (13.0 KB)

  宜宾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26年2月28日

  原始标题:宜宾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园区分局2026年第1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ybrc128.com/articles/553917850372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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