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万荣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一)

2026-03-19 12:12:22 公益性岗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加快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群的就业问题,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辅助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经山西省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

  三、招聘对象

  凡具有我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9.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所需材料

  (一)认定资料

  1.填写《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和《调查核实结果》;

  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

  4.二寸红底照片3张;

  5.村(社区)公示近照和远照

  6.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①大龄失业人员:需提供招工表(劳动合同或转正定级表)和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材料等;

  ②低保人员:家庭低保证和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复印件等;

  ③残疾失业人员:残疾证复印件等;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复印件等且每个家庭仅限1人申请;

  ⑤被征地农民:需提供因被征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相关资料等;

  ⑥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相关资料等;

  ⑦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相关资料等;

  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和学信网电子学历证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相关材料;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相关材料;本人残疾证复印件等。

  (二)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二寸红底照片2张。

  五、岗位信息

  万荣县统计局,招聘专项辅助性岗位2人,能熟练操作PAD等电子设备,热爱调查统计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协调沟通能力等基本条件。

  六、申报程序

  第一步: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

  有意向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须先前往县就业服务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

  第二步:本人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提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填写《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一式三份)等资料;

  第三步: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经社区(行政村)调查核实、公示,街道(乡镇)复核,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告知申请人;

  第四步:报名公益性岗位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县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七、岗位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待遇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八、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晋人社规字〔2025〕3号)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人员招满为止。

  认定地址: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4房

  认定咨询电话:0359-4527718

  报名地点: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

  报名咨询电话:0359-4526915

  备注:所有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附件:山西省就业困难认定表.xlsx (10.9 KB)

  附件: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及调查核实结果.docx (110 KB)

  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8日

  原始标题:公示公告-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原始链接:https://www.wanrong.gov.cn/doc/2026/03/18/5934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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