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加快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群的就业问题,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经山西省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
三、招聘对象
凡具有我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9.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所需材料
(一)认定资料
1.填写《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和《调查核实结果》;
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
4.二寸红底照片3张;
5.村(社区)公示近照和远照;
6.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①大龄失业人员:需提供招工表(劳动合同或转正定级表)和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材料等;
②低保人员:家庭低保证和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复印件等;
③残疾失业人员:残疾证复印件等;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复印件等且每个家庭仅限1人申请;
⑤被征地农民:需提供因被征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相关资料等;
⑥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相关资料等;
⑦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相关资料等;
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和学信网电子学历证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相关材料;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相关材料;本人残疾证复印件等。
(二)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二寸红底照片2张。
五、岗位信息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万荣县委员会办公室辅助性岗位1人
2.中共万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辅助性岗位1人
3.中共万荣县委宣传部辅助性岗位1人
4.中共万荣县委统战部辅助性岗位1人
5.中共万荣县委政法委员会辅助性岗位1人
6.万荣县武装部辅助性岗位2人
7.中共万荣县委社会工作部辅助性岗位2人
8.万荣县人民检察院辅助性岗位1人
9.万荣县人民法院辅助性岗位1人
10.万荣县公安局辅助性岗位2人
11.万荣县审计局辅助性岗位1人
12.万荣县财政局辅助性岗位1人
13.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勤服务岗位1人
14.万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辅助性岗位1人
15.万荣县卫健局辅助性岗位1人
16.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辅助性岗位1人
17.万荣县司法局辅助性岗位1人
18.万荣县妇女联合会辅助性岗位1人
19.万荣县医疗集团辅助性岗位3人
20.万荣县中医医院辅助性岗位2人
21.万荣县总工会辅助性岗位2人
22.万荣县社保中心后勤服务岗位2人
23.万荣县融媒体中心辅助性岗位1人
24.万荣县社区服务中心辅助性岗位1人
25.万荣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辅助性岗位1人
26.中共万荣县委党史研究室辅助性岗位1人
27.万荣县农业农村局辅助性岗位1人
28.万荣县精神病防治中心辅助性岗位1人
29.万荣县红十字会辅助性岗位1人
30.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辅助性岗位1人
31.万荣县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辅助性岗位1人
32.万荣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辅助性岗位1人
33.万荣县残疾人联合会辅助性岗位1人
34.万荣县民政局辅助性岗位1人
35.运城市生态环境万荣分局辅助性岗位1人
36.万荣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辅助性岗位1人
37.万荣县林业局辅助性岗位1人
38.万荣县工商业联合会辅助性岗位1人
39.万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辅助性岗位1人
40.万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辅助性岗位1人
41.万荣县信访局辅助性岗位1人
42.万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辅助性岗位1人
43.通化镇人民政府辅助性岗位2人
44.贾村乡人民政府辅助性岗位1人
45.王显乡人民政府辅助性岗位2人
六、申报程序
第一步: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
有意向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须先前往县就业服务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
第二步:本人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提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填写《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一式三份)等资料;
第三步: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经社区(行政村)调查核实、公示,街道(乡镇)复核,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告知申请人;
第四步:报名公益性岗位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县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七、岗位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待遇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八、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晋人社规字〔2025〕3号)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人员招满为止。
认定地址: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4房
认定咨询电话:0359-4527718
报名地点: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
报名咨询电话:0359-4526915
备注:所有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附件2: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及调查核实结果.docx (110 KB)
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
原始标题:关于2026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二)-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原始链接:https://www.wanrong.gov.cn/doc/2026/03/23/5942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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