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集安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2)

2026-04-10 10:48:07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解决相关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不足的问题,经部门申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录取、规范运作、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团结街道办事处招聘6人,其中: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员3人、机关服务员3人;

  黎明街道办事处招聘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员4人;

  通胜街道办事处招聘2人,其中: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1人、机关服务员1人;

  城东街道办事处招聘4人,其中:机关服务员1人、保洁员2人、保安1人;

  太王镇人民政府招聘6人,其中: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员3人、行政村人社保障服务员3人;

  青石镇人民政府招聘10人,其中: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员2人、农村社会福利中心服务员1人、机关服务员2人、保洁员1人、行政村人社保障服务员4人;

  榆林镇人民政府招聘9人,其中: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员1人、农村社会福利中心服务员1人、机关服务员4人、行政村人社保障服务员3人;

  凉水朝鲜族乡人民政府招聘6人,其中: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员1人、养老失业保险扩面征缴服务员1人、保安2人、保洁员2人;

  花甸镇人民政府招聘机关服务员2人;

  清河镇人民政府招聘行政村人社保障服务员5人;

  头道镇人民政府招聘行政村人社保障服务员5人;

  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招聘医疗生育保险扩面征缴服务员6人;

  残联招聘社区残疾人指导员4人(3人工作地点在残联,1人在城东街道云峰社区);

  政数局招聘机关服务员4人;

  财政局招聘保洁员2人;

  科协招聘机关服务员1人;

  教育局招聘校园保安22人,其中:青石镇学校1人、清河镇热闹学校1人、清河镇中学1人、清河镇中心小学1人、头道镇中学1人、头道镇中心小学1人、财源镇中学1人、财源镇中心小学1人、花甸镇中学1人、花甸镇中心小学1人、台上镇学校1人、麻线乡中心小学1人、榆林镇学校1人、头道镇腰营学校1人、大路镇学校1人、凉水朝鲜族乡学校1人、实验小学1人、第三实验学校1人、第一中学4人;

  交通运输局招聘保洁员17人,其中:大路镇段2人、凉水朝鲜族乡段2人、榆林镇段1人、麻线乡段2人、城东街道段4人、太王镇段2人、青石镇段4人;

  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招聘保洁员2人;

  司法局招聘社区司法矫正员15人,其中:清河镇司法所1人、头道镇司法所1人、财源镇司法所1人、台上镇司法所1人、花甸镇司法所1人、太王镇司法所1人、麻线乡司法所1人、榆林镇司法所1人、凉水乡司法所1人、大路镇司法所1人、青石镇司法所1人、通胜街道司法所1人、城东街道司法所2人、团结街道司法所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集安市户籍(2026年4月9日前迁入),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具有完成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报名者是单位参保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4.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第2、3、7页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照片1张。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17日,如出现报名空缺,年度内递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集安市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用方式

  1.报名人员经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由人社部门和相关单位采取统一面试或考察等形式,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2.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拟录用人员的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用工协议。

  七、人员管理和期限待遇

  1.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岗位调配、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履行工作职责的,立即解除聘用。

  2.开发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开发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岗位补贴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标准1870元/月),并享受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相关待遇。

  八、联系电话

  就业服务中心:0435—6224275;

  团结街道办事处:刘女士15834598796;

  黎明街道办事处:明女士15944549085;

  通胜街道办事处:张女士13894511066;

  城东街道办事处:王女士18643588989;

  太王镇人民政府:张先生15043598210;

  青石镇人民政府:王先生15834599725;

  榆林镇人民政府:张女士15944568442;

  凉水乡人民政府:金女士15843599639;

  花甸镇人民政府:李女士13894512616;

  清河镇人民政府:栾女士13159657585;

  头道镇人民政府:董先生0435—6221667;

  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林女士18626532207;

  残联:徐女士17604350005;

  政数局:康先生15526622391;

  财政局:高先生18543586985;

  科协:王先生13180671860;

  教育局:黄先生13180688880;

  交通运输局:于女士13384350605;

  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赵女士18643571536;

  司法局:丁女士13843547887。

  附件: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35.5 KB)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

  原始标题:2026年度集安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2)

  信息来源:http://www.jilinja.gov.cn/zwgk/gg/202604/t20260409_770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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