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二)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经验,语言表达与组织协调能力强,适合调解工作;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首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上,男性六十周岁以下(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劳动关系协调以及教育等工作的退休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至六十五周岁);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择优录用,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沙头镇平安法治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16日。
3.应聘人员根据通知,进行资料审核、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考核通过后,与劳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人员待遇面议;作息时间执行县政府办公室规定。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868625199。
原始标题:永嘉县沙头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yj.gov.cn/col/col1229248200/art/2026/art_89716c23298e4b978cff1df2e55647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