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杭州市省教院实验学校编外招聘公告

2026-04-21 09:40:53 

  杭州市省教院实验学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心理健康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心理健康及相关专业

1.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2. 40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0日后出生)

  二、招聘要求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性别不限;

  3.具有心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4.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需在毕业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6.应届毕业生或在职教师均可,在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内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4日16点,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指定报名材料接收邮772827111@qq.com。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邮箱,并注明杭州市省教院实验学校+报名岗位名称+姓名。

  3.提交报名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PDF文件);

  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PDF文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PDF文件);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PDF文件);

  请将以上材料以压缩包文件形式整理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请报名者认真查看本人所报选岗位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齐全、有缺漏者不接受报名。报名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要求,如实填写。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

  报名材料经初选后,进入面试人员在4月25日前会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专业技能、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相关要求和安排。

  五.体检、政审

  考试完毕,以择优录取原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办理入职手续。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工作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里街39号

  杭州市省教院实验学校

  2026年4月20日

  原始标题:杭州市省教院实验学校编外招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hzsc.gov.cn/col/col1497142/art/2026/art_3c3a3a59e7c04768a3d0dda0afe61a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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