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汕尾市城区国有企业发展质效,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汕尾市善城进出口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汕尾市善城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来在广东省国有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该单位的应聘;
6.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公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25日。以报名材料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格式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SWYC001@126.com,务必把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写明“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需提交资料:(1)应聘者应填写《汕尾市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资格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报名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三)面试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组织实施面试相关事宜,主要考察人员的工作经历、管理能力、专业知识、个性特征、综合素质等与招聘岗位的相适度。
2.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进入面试范围;
3.面试满分为100分;
4.应聘者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国资局按照有关规定牵头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经历、遵纪守法、个人征信、廉洁自律、公安部门意见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个人原因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汕尾市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与管理
1.薪酬标准:参照公司现行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结合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副总经理薪酬按公司副职标准执行;二级公司总经理薪酬按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标准执行,并可根据二级公司经营业绩设置差异化考核激励。
2.管理方式:实行契约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协议及经营业绩责任书,明确聘期、考核指标及退出机制。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需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应聘者需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及时接收有关通知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如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4.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5.本次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均通过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适时公布,请应聘者留意网站相关公告或通知。
6.应聘者若被聘用,需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应聘汕尾市城区国有企业。
7.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咨询方式:0660-6926295、0660-3363335
附件:
附件:附件1:汕尾市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10.7 KB)
附件:附件2:汕尾市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188 KB)
汕尾市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原始标题:汕尾市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swchengqu.gov.cn/swchengqu/zwgk/0800/0803/zlxx/content/post_1242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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