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民乐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为县教育局所属相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财务管理岗位2名(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1名(岗位代码MLJY01)、县教育考试中心1名(岗位代码MLJY02));
(二)教育管理岗位4名(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1名(岗位代码MLJY03)、县教育考试中心3名(岗位代码MLJY04))。
二、选聘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教职工。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编在岗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7.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
8.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
(二)岗位资格条件
1.财务管理岗位(岗位代码MLJY01、MLJY02):须具有在单位5年及以上财务(会计、出纳)或审计工作经历和系统运维、数据处理能力。
2.教育管理岗位(岗位代码MLJY03、MLJY04)):不限专业,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能力和系统运维、数据处理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未纳入编制管理的;
8.与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或报考与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11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民乐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310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注意见的《民乐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资格证、任职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1份。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分配、调动文件复印件1份),报考财务管理岗位(岗位代码MLJY01、MLJY02)人员同时提供单位出具的5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证明及工作业绩印证资料。
(5)本人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
(6)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蓝底)。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名人员按其要求办理。选聘岗位拟选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2,降低后仍达不到1:2的,通过核减选聘计划的方式达到1:2,核减选聘计划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五、公开选聘方式
公开选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以闭卷、“裸考”形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不划定考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结束后,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公开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低不得低于1:2,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通过民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面试
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在面试时,因应试人员缺考导致形成无竞争性岗位的【即参加面试人数与公开选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大于等于80分即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计划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由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派出2名在编在岗中共党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复核报名资格条件。
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确定拟公开选聘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经工作专班会议研究,按1:1比例确定拟公开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聘资格。
七、审批及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报工作专班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空缺人选不予递补。
选聘人员正式调入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聘任和工资核定。
八、组织实施及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工作专班领导下统一进行,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报名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公开选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等环节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开选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民乐县人社局:0936-4416213
民乐县教育局:0936-4415978
附件:附件:1.民乐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10.1 KB)
附件:2.民乐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1.0 KB)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乐县教育局
2026年5月6日
原始标题:民乐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gsml.gov.cn/gggs/202605/t20260506_15393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