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实施方案》《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试行)》精神,结合普洱市发展实际,引进一批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有意愿有条件服务普洱的退休医疗卫生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及岗位需求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
省内外已退休的,符合《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试行)》《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工作措施》要求的医疗卫生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能够满足普洱市用人单位的合作需要;
(四)具备开展服务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
(五)已办理退休手续,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5岁,个别急缺的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引人数
(一)普洱市人民医院:7人;
(二)普洱市中医医院:5人;
(三)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3人;
(四)普洱市妇幼保健院:3人;
(五)思茅区医疗机构:14人;
(六)墨江县医疗机构:6人;
(七)宁洱县医疗机构:5人;
(八)景谷县医疗机构:14人;
(九)澜沧县医疗机构:20人;
(十)景东县医疗机构:5人;
(十一)镇沅县医疗机构:4人;
(十二)孟连县医疗机构:12人;
(十三)江城县医疗机构:3人;
(十四)西盟县医疗机构:3人;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6年“银龄医师”招引岗位信息表》。
四、招引程序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可按照招引岗位信息(详见附件)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进行个人报名,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个人真实有效信息和材料。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履职能力等进行审核。特别审查是否具有下列情形: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的。
(三)签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报名人员协商,确定拟招引对象,并签订招引协议书,明确招引人员在引进期间的劳务报酬、福利待遇及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政策待遇
用人单位与“银龄医师”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照月薪制、项目工资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发放薪酬待遇。其他福利待遇根据《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试行)》和《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工作措施》规定,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
六、卫生健康部门咨询联系方式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张老师0879-2149862
思茅区卫生健康局:唐老师0879-2815589
宁洱县卫生健康局:罗老师0879-3239017
景谷县卫生健康局:周老师0879-5327002
墨江县卫生健康局:马老师0879-4232131
景东县卫生健康局:刘老师0879-6221270
镇沅县卫生健康局:陈老师0879-3029502
澜沧县卫生健康局:张老师0879-7222267
孟连县卫生健康局:徐老师0879-8721360
西盟县卫生健康局:刘老师0879-8343361
江城县卫生健康局:白老师0879-3721133
七、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银龄医师”招引岗位信息表.xlsx (23.6 KB)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6日
原始标题:普洱市2026年度“银龄医师”招引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puershi.gov.cn/info/131222/20116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