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6-09-24 09:45:40 

  因工作需要,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州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1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报考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岗位设置及名额

  计划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5名(其中:检察官助理岗位5名,书记员岗位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5.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或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18-35周岁,具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或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40周岁;

  3.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法律思辨能力;

  4.检察官助理岗位需具有3年及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和社保出具的缴费清单);

  四、岗位职责

  协助检察工作。

  五、用工形式及薪资待遇

  (一)用工形式

  被聘用人员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崇州市检察院从事检察事务相关工作,由崇州市检察院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要求被聘用人员服从用工单位安排的岗位分配。被聘用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相关管理制度。

  (二)合同首次签订年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考试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三)按照各岗位现行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四)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与公积金,另按每人每年100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20986950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二)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8日09:00至2026年10月9日17:00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网络报名,报名表中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等,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行现场原件校验,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取消审查资格。原件校验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表彰)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笔试通知书》。

  (二)考试方式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面试总分确定名次。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进行。招聘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实施考察,考察着重了解其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察时拟招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纪律监督举报电话:

  028-82273472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028-82313917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告发布网站:

  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站点

  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183/bmpd .shtml

  本次公告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xlsx (11.8 KB)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23日

  原始标题: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2026-09/23/content_bd255d46fcaa4943824fec1b513b72a4.s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