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越秀区东山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1人)

2026-10-14 15:00:50 

  东山街道办事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自愿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管理,能胜任夜间工作及做好突发情况下的保障工作;

  (三)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四)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和粤语流利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录: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曾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撤职、政务开除处分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辞退、开除,或因违规被行政执法单位解聘的;在各类招考招聘中有弄虚作假、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邪教、非法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有意报考者须本人到越秀区寺贝通津17号前座4楼东山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当面提交《越秀区东山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1寸近期免冠彩照以及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件。原件待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作为复审资料将不予退还。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联系人:闫女士,电话:020-87318681。

  (二)资格审核

  1.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三)考核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全面综合考察,第4名及以后自动落选,将不再发落选通知。

  (四)全面综合考察

  采取复审个人资料、面审等多种形式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依考察结果对应聘人员依次排序,择最优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体检

  1.全面综合考察通过后,拟聘用对象须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并在7日内提交体检报告。

  2.如拟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依全面综合考察结果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经审定后实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获聘人员待遇

  (一)获聘人员按相关规定与东山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

  (二)按照《东山街辅助人员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对人才负责,对工作负责,对社会负责。

  (二)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

  (三)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东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越秀区东山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docx (15.0 KB)

  原始标题:东山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11043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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