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平浦城县医疗卫生单位第九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公告

2026-02-26 16:26:32 

  为吸引更多优秀卫生健康人才来浦城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开展2026年浦城县医疗卫生单位第九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浦城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4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6年浦城县医疗卫生单位第九届“人才·南平校园行”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察、聘用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察、聘用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9.南平辖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2月26日至2008年2月25日期间出生,具体计算到日。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参照上述方法计算。

  2.报名人员用以报名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报名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3.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6.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7.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8.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中查询;

  9.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修和攻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时间),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受聘人员不得提出解聘、调动等。

  三、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人员均须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1.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8:00—3月5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本人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整理成压缩包,发送至对应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发送后须及时致电招聘单位确认报名信息(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2026年紧缺急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未按要求命名或材料缺失的,视为报名无效。

  2.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8日10:00—12:00(星期日)

  报名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田径场(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

  咨询电话:祝先生18950656780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6年浦城县医疗卫生单位第九届“人才·南平校园行”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附件2,用A4纸打印,报名者本人手写签名确认,不得打印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研究生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由学校或培养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按附件1岗位要求提供);

  5.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若面试资格审核时未能提供,须在体检或考察阶段补充提供,逾期未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现场审核

  所有报名人员(含线上、线下报名),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3月8日10:00—12:00,到线下报名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1.面试组织:由县卫健局、县总医院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现场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信畅通,逾期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面试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安排增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在职考生面试资格审核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聘用试用期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招聘资格等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且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浦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县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之日起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浦城县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

  七、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岗位,均为初级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3.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报名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5.报考者在招聘全过程(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作出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决定。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人员诚信档案库,并按对应条款执行。

  6.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五年内,取得其聘用岗位对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首聘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取消聘用资格。

  八、政策咨询

  浦城县卫生健康局:0599-2847994

  浦城县总医院:0599-2867525

  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附件请点此下载

  1.2026年浦城县医疗卫生单位第九届“人才·南平校园行”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信息表

  2.2026年浦城县医疗卫生单位第九届“人才·南平校园行”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

  浦城县卫生健康局浦城县总医院

  2026年2月24日

  原标题:2026年浦城县医疗卫生单位第九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c.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430677913680680000&siteId=40191032826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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