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30名,具体岗位、名额和招聘要求详见附件1《普格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本次招聘仅限户籍地为凉山籍人员。
(二)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户口为凉山籍,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5月25日以后、2008年5月25日以前出生);
3.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4.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身高1.72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
6.招聘录用后,服从工作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本人、家庭主要成员有涉毒行为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在公安机关从事相关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开除、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其他情形。
10.在校或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9日至6月5日(工作日08:30至12:00,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普格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普格县新建南路574号公安局3楼307室)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转军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2.提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报名时提交附件2《普格县公安局辅警招录报名表》。
5.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四)开考比例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和招聘名额,并将调整结果在“普格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公告。
(五)资格审查
由普格县公安局组织人员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1.参加招考的考生需先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进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三个项目,测评标准及要求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15分钟内未进入考室的,视为放弃。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五、考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普格县公安局307室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面试地点:通过“普格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考试当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超过考试时间15分钟未进入考场的,不准进入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心理测评人员
“普格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成绩,以笔试成绩高至低的进入心理测评、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体检、心理测评
体检、心理测评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1.进入心理测评、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评和体检。
2.心理测评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心理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心理测评不复测。
4.因心理测评、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政治考察
1.体检、心理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普格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将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和心理测评。
(三)聘用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普格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顺序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体能测试、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二)待遇。按普格县公安局现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准考证的领取需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每一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本公告由普格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4773859
监督电话:0834—4773820
附件:普格县公安局2026公开考试你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10.8 KB)
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15.0 KB)
普格县公安局
2026年5月28日
原始标题:普格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4r-aMELB6v1cGcCU4lYZ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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